各经纪企业:
根据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的工作安排,2010年度的执业经纪人“后续教育培训”即将开始,现将“后续教育培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续教育培训
根据规定,执业经纪人每两年参加一次后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的有效期顺延五年。参加培训的必须持“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会员证”。有下列情况的,请尽快办理领证、补证、换证等手续。
1、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业注册,尚未办理会员登记的;
2、从其他区的经纪企业受聘到静安区有关企业的;
3、“会员证”损坏或遗失的(遗失补证需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
二、会员登记材料
1、《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个人会员登记表》1份,《登记表》可至联络处领取,或登录“上海经纪人”网站 www.jjrxh.cn下载;
2、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颁发的《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或工商局核发的《上海市执业经纪人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3、一寸免冠登记照2张。
三、联络处地址、联系人
昌平路88弄35号104室(从昌化路400弄进,门庭上有“工商行政管理”字样);联系人:张伟中、吴老师、张晨;联系电话:62762597(传真)
公交:19、23、36、54、68、76、112、113、148、506、738、950
上海市执业经纪人协会静安区联络处
2010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