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近日,闵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9个月的“群租”专项整治工作。在查处的“群租”行为的同时,闵行出台新规,明确群租者将被暂停办理居住证,而出租者在受到行政处罚之外,还将受信用制裁。
闵行近期出台了《闵行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群租”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即上文的“新规”),详述了下阶段整治群租行为的目标和实施办法。
据悉,新规首次将群租者的社会生活同群租行为进行了捆绑。明确今后一旦在区内查出群租行为,在涉案群租房整改完成前,将暂停对其中租住人员的居住证受理、签注和续期; 查出的违法出租者除受到行政处罚外,其群租行为还将作为不良记录写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相关行业协会交易和资质认证的“黑名单”,受到信用制裁。
以往“群租”治理的一大难点,在于各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易发生推诿现象。此次闵行新规对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说明:各街镇、工业区将建立出租房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基层组织、综合协管队伍及小区物业、业委会、居委会、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对辖区内群租问题开展信息采集、集中治理和政策宣传。而区房管局职责侧重于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查处“群租”行为中违规从事租赁经济业务的行为,以及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与业务指导。
新规还明确了“群租”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流程,不仅提出包括涉嫌“群租”信息采集流转、劝告引导、执法调查工作、责令整改、处罚整治等环节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办法,还对每一个流程规定了具体处理时间期限。
记者还了解到,闵行在其他一些政策上也对群租行为进行惩戒。如根据闵行今年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政策,如果群租或者租赁非合法房屋,也会失去居住情况的积分,影响子女进入幼儿园。(记者 宋杰 通讯员 方雨斌)